区水务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总结报告)

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3日至8月2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XX区水务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10月25日,巡察组向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贯彻A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具体措施不到位。如组织领导不够有力,未制定阶段目标,未开展长远谋划;工作研究不全面,党组两次组织学习,但未对灾害防控、水资源保护等内容开展研究,未制定落实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学习。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学习A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内容,并结合水利工作,制定长期规划和目标任务。二是加强研究深度。相关分管领导提报灾害防控、水资源保护的研究计划,制定落实措施,强化成果转化。现已完成整改。
    2、河长制工作落实不深入。2019年3月6日,水务局在区政府网站发布《XX区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实施方案》,至2022年10月13日时仍在区政府网站显示,文件内容照抄照搬市水务局文件,多处未修改便对外发布,出现“主送单位包含外县区、内容包含外县区水利工程”等不合实际的地方。2022年4月至6月,7个街镇的街镇级河长及村级河长未按要求完成巡河任务,河长制通报只涉及巡河次数,未涉及巡河发现的问题,未向环保部门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情况。2021年1月14日《问政山东》栏目曝光陷泥河南外环桥西岸一处排污问题,2022年7月29日、8月12日发现上次曝光的排污口附近存在另外一处排污口,而河长制办公室提供的巡河问题清单(2021年至2022年)没有涉及陷泥河排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全面核实发布内容,并在区政府网站重新发布正式行文的稿件。建立信息初审、复审、终审“三审”流程,严格把关上网信息,及时准确提供政府信息,不断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确保所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全面性和准确性。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已督促各级河长严格按照规定的巡河时间及频次要求,积极开展巡河工作,及时发现整治各类渉河违法行为。区河长制办公室要求在巡河通报中及时通报巡河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区环保部门是区河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区河长办已通知区环保部门向区河长办定期报告水污染问题及防治情况。
    三是通过与XX区城管局联合调查,针对2021年1月14日《问政山东》栏目曝光陷泥河南外环桥西岸一处排污口是XX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溢流口,经现场核实,现已停用。上次曝光的排污口附近存在的另一处排污口在陷泥河东岸,经核实为XX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的溢流口。河长办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河长”巡河制度,扎实开展河道清四乱工作,督促各级河长巡河时及时发现四乱问题,特别是非法排污口问题,并做到及时整改。反馈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3、防汛物资未规范存放使用。7月15日上午发现台井水库防汛物资放置在2个不同地方,其中一处仓库中将编织袋、抽水泵、移动升降工作灯等防汛物资与杂物一起堆放于墙角。8月23日现场查看区水务局防汛仓库,无防汛物资出库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台井水库防汛物资仓库整改。已在一处专门房间设立防汛物资仓库,放置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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