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A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全市消防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新国发2号文件和国家、省“十四五”消防救援发展规划,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A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健全消防安全治理体系上闯新路,在健全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上谋发展,在健全消防救援保障体系上探新路,努力谱写全市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贡献更大力量。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消防救援保障体系基本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能力、应对重特大灾害事故处置能力显著提升,消防救援综合保障机制新优势充分体现。
二、健全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一)严格落实党委政府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级政府根据《贵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对消防工作责任制进行细化和明确。建立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救援机构定期报告“双定期”机制,实体化运行市、县、乡三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将消防安全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和督查督办内容,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出台《铜仁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严格火灾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倒逼消防工作责任落实。
(二)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固化行业部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执法衔接工作机制,鼓励推动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落实责任闭环管理。法院、检察院、消防建立联合协作机制,严惩消防违法行为。住建、消防、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建立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编制农村住宅消防安全技术指导意见,建立紧急动用维修资金修复消防设施和商户入住装修审查验收机制。生态移民、乡村振兴、财政、消防等部门统筹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和本级自身财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工作开展。建立易地扶贫安置项目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严格控制商业服务网点和独立商铺层高。公安机关强化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履行“九小场所”和农村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并纳入考核。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消防安全领域违法失信市场主体纳入信用中国双公示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加强联合惩戒。
(三)加强消防救援工作综合力量建设。在市级消防救援机构设立消防救援勤务中心,明确5名人员专门负责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在各区(县)消防救援机构设立消防救援勤务中心,明确不少于3名人员专门负责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在乡(镇、街道)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消防救援站(消防管理所),明确不少于2名人员专门负责消防救援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专职、兼职、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市、县、乡消防救援工作力量,有效辅助消防监督、消防宣传,建立健全消防救援力量体系。逐步推进落实农村消防组织,设立农村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和应急服务站,将微型消防站向行政村和重点自然村延伸。
(四)突出消防领域安全风险防范。要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老旧小区、背街小巷、自建房、小型生产经营场所、高层建筑、易地扶贫安置点、木质建筑连片村寨、文物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厂房库房、“生命通道”和电气产品等突出火灾风险隐患,挂牌督办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防控机制,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确保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和重点时段消防安全,有效控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五)加快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将消防发展规划、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发展规划,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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