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XX镇纪检专干个人党性分析报告
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严格按照区纪委监委、镇纪委统一安排部署,始终坚持把政治教育、党性教育放在突出位置,结合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纪委全会精神,站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A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个人问题检视要求,我认真对自己进行一次彻底的自我审视,坚持刀刃向内,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发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现将个人剖析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一)在信仰缺失方面,对照是否丧失理想信念,不信对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没有做到深学细悟,满足于读过了、学过了,没有完全学深、学懂,学习的主动性和学用结合有待加强;有时政治信仰动力不足。坚定的信仰在心中没有筑牢,总是觉着共产主义还很遥远,导致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的执着心和持久力不强;对党章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相比党章要求,对自我要求不高,总认为工作、生活中不出大的差错就可以;经常满足于办公室工作,到社区接触群众的机会少,总认为纪检干部是干纪律监督,针对的都是镇、社干部,忽视了群众是最有效的监督群体;对那些搞封建迷信的人和事还没有做到坚决抵制,有时认为那是别人的事,与自己无关,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缺乏政治敏锐性和警惕性,对身边信奉西方文化的人还没有做到旗帜鲜明的坚决反对和抵制;平时工作较忙,对《党章》、法律法规的学习还不够扎实,缺乏主动学习意识。
(二)在政治动摇方面,对照是否同党离心离德,搞“七个有之”,投机攀附,参与非组织活动,随意发表错误言论甚至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等内容。一是党员意识不强,不能做到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还不够,对自己工作要求不高,有松一阵紧一阵的现象;二是对某些不当言论的错误思想缺少直接指出问题、纠正错误的斗争精神,认为没有激烈言行就可以不用管,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三是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识不够深,认为行动上与党的要求保持一致就可以,对思想上不够重视,对社会上一些错误的言论没有主动抵制。发现“七个有之”行为的能力不足,监督不够;四是还存在制度落实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有时请示报告多在口头上,事中或事后没有报告的情况,没有严格按照一名合格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五是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护党的爱党意识还不够强,对社会上一些错误言论和政治谣言的警惕性还不够高,对此类歪风邪气抵制还不彻底;六是对组织生活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只要参加就可以了,并没有认识到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的重要性。
(三)在放弃原则方面,对照是否奉行“好人主义”,不敢动真碰硬,搞选择性监督执纪执法等内容。一是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严于律己表率作用不够凸显,对同事由于家庭、孩子问题偶尔的迟到早退现象睁只眼闭只眼,没有起到监督作用。自身也因为家庭原因偶有放下工作请假的情况;二是虽然没有搞选择性监督执纪执法,但工作中存在“老好人”思想,工作中有时不敢动真碰硬,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斗争的精神有所欠缺;三是认为自己不在重要岗位,人微言轻,敢于亮剑的勇气不足,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和规定的工作,没有把工作职责放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去考量;四是专业知识不够,对法律法规和纪法教育内容理解不全面,担心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不规范的情况,工作中对他人监督不够,没有很好的发挥岗位执纪问责的职责;存在“老好人”思想,担心引起他人反感不利于开展日常工作;五是对专业知识不够,对法律法规和纪法教育内容理解不全面,担心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不规范的情况,工作中对他人监督不够,没有很好的发挥岗位执纪监督的职责;存在“老好人”思想,担心引起他人反感不利于开展日常工作;六是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研究不够,对《干部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纪律检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专业知识的学习还不够。
(四)在作风不正方面,对照是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规接受吃请,追求奢靡生活、低级趣味,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一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的方法措施不多、发现问题能力不足。没有违规接受吃请、追求奢靡生活、官僚主义等现象,但在非工作日,与同事、朋友仍有偶尔聚餐现象;二是对人际交往对象有把关不严的现象,在人际交往过程中,没有对“新朋友”进行详细了解就加微信等社交方式,存在一定廉政风险;三是在生活中有时会出现攀比心理,还缺乏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爱好。生活中与朋友家人外出聚餐时偶尔有铺张浪费的现象;四是争先创优意识不够,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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