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是时光如水,我却说岁月似刃。岁月之刃,在我们的人生之中,刻下了一道道深深浅浅的年轮。
虽然已经过去了五十多年,但我却依然清楚地记得那天的清晨。甚至清晰地记得,那个清晨的每一个细节。
那是一个乡村的夏日清晨。天很蓝、云很白,天气晴朗的有些夸张。太阳的光芒,明亮的也近乎失真。刚刚起床的我,挑着水桶,身披清晨的阳光,走向住处附近的一口水井,准备取水洗漱。
这是我下乡插队之后的第一个清晨。村中的街巷胡同,空空荡荡,安静得很。在这个时间点,除了操持饭食的主妇们,其他人早已下地劳作去了。间或传来一两声鸡鸣狗吠,更加反衬出了村庄的安静。
这样的环境,这样的清晨,对于我来说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这儿是我的故乡,以往放寒暑假的时候,我常常回来小住些日子,经历过很多个这样的清晨。陌生,是由于从这个清晨开始,我将以一个全新的身份面对这样的清晨。这个清晨,是我人生中一个重大改变的开端——我那受人羡慕的城市户口,变成了一张知青证明。换言之,我已经由一个城市学生,正式地、彻底地变成了这里的一个农民。今后,面对这样的清晨,我不再是一个旁观者,或者说是一个匆匆过客。
我把挂着水桶的担杖,伸到井里去打水。担杖,是当地方言对一种打水挑水用具的俗称,其实就是两头各挂了一个铁钩子的扁担。用担杖打水是有技巧的,摆桶提桶的力度角度都有讲究,弄不好不仅打不上水来,还会把水桶给掉到井里。从前回故乡的时候,我就跟大哥大姐们学会了打水。
三个背着粪筐的赤脚孩子,看到我能比较熟练地使用担杖打水,感到有些好奇,就凑过来看热闹。他们咧着嘴巴,露出黑黄的牙齿,看得很出神。城里人学打水,比如村里的其他知青们,是常常出洋相的。一个会使用担杖打水的城里人,在他们的眼里自然有些异样。
我没有理会这三个孩子,也没有急于把打满水的水桶提上来,而是若有所思地看着自己在水中的倒影。那时的农村,地下水位很高,水面到井口的距离,只有两米左右。井里的那片水面,是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因而,虽然井水很清澈,但我的倒影却有些朦胧飘忽,有些模糊虚无。
把水桶提到井台上之后,我蹲在那里开始刷牙。那三个孩子好似又对我唇边的牙膏沫产生了兴趣,也随着蹲在我的旁边,歪着脑袋好奇地看。我依然没有理会他们,眼光越过他们的头顶,看到井台对面的一道篱笆墙上,好多朵牵牛花正无语地开放在阳光下。一只硕大的公鸡,蹑手蹑脚地从我身边走过。歪着脑袋看我的眼神,就像那三个孩子一样。一阵轻风吹过,青草、泥土、粪肥和炊烟混合的浓重气味,通过我的鼻腔灌满胸膛。那些开放的牵牛花,无助地随风摆动。
就在昨天的傍晚,我刚刚告别大城市,来到了这个小村庄。在今后的生活中,要面对多少个这样的清晨,我不知道。此前,每天清晨与我相伴的,是楼房、电线杆、柏油马路和不时从街面上驶过的汽车。这些以往司空见惯的东西,一夜之间就变得离我那么遥远。这样的变化,快得似乎有点不可思议,难以捉摸。
井台虽然默默无语,但却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以后我每天洗漱使用的,也不再是自来水管子和水泥池子。那一刻,如同那刺灼感越来越强的阳光一样,我强烈地、深切地感受到了两个字的含义——改变。环境的改变,生活的改变,当然还有身份的改变。生活中,改变常常不期而至,不管你是否做好了应对改变的准备。因而,一些突如其来的重大改变,往往让人感觉无助又无奈。
下乡插队,是我自己的选择。一个毛头小伙的激情之火,是很容易被引燃的。至于引燃之后能燃烧多久,就只有天晓得了。在那个时代,一些知青题材的文艺作品,比如金训华、张勇等等,对那个年龄段的我而言,是极具煽动力的。于是,我就像拂掉身上的一片落叶一样,放弃了留城就业的机会,满怀豪情地来到了广阔天地。在我携带的简单行囊里,有一些“社会主义新村规划”“农村沼气建设”“农作物科学种植”之类的书籍。在决定下乡之时,我曾经天真地很想大有作为一番来着。
改变,意味着反差。从人的本性角度而言,对于由差变好的反差,相对容易适应一些。当我蹲在井台边刷牙的时候,所感受到的反差,却正好与此相反。下乡之后,不少乡亲对我说,在他们看来,城市简直就像天堂一样。他们的意思是,我的插队之举,就跟从天堂跌落地面差不多。我说不清楚,我那青春的激情之火,是不是就从这个全新但却陌生的清晨,开始降温乃至一步步走向熄灭。
这儿是我的故乡,这里的环境和人们,对于我并不完全陌生。况且,这里还有疼我爱我的爷爷奶奶。那么,当那些从未到过农村的知青们,面对一个完全陌生、举目无亲的环境之时,又会作何感想,是可想而知的事情。崇高的觉悟和恒久的激情,毕竟只是少数人的专利。
下乡一段时间之后,我听说了这样一件事情:我们县的一个青岛知青,在选择插队地点时,相中了一个叫做清水泊的地方。大约是这个地方有点诗情画意的名字,吸引他做出了这样的选择。但当他到达那儿之后,发现周围全是一望无际的茫茫盐碱地的时候,一屁股坐在地下嚎啕大哭起来。
在知青上山下乡运动兴盛期间,一个南京知青创作了一首歌曲。这首歌曲的名字,叫做《我的家乡》,又叫《南京知青之歌》。歌词中,有这样的句子:“蓝蓝的天上,白云在飞翔。美丽的扬子江畔,是可爱的南京古城,我的家乡。告别了妈妈,再见吧家乡。啊,未来的道路多么艰难,多么漫长。生活的脚印,深浅在偏僻的异乡。”
这首歌在当时影响很广,全国无数知青都在偷偷传唱。有不少地方的知青,比如北京的、上海的、天津的、哈尔滨的、青岛的,还对歌词进行了修改,将其中的扬子江、南京等字眼,改成了自己居住城市的地名景物。
“蓝蓝的天上,白云在飞翔。”在那个年代,尽管人们还没有空气污染、环境保护之类的概念,但是相对于城市,农村的天也是更蓝一些、云也是更白一些。然而,对于知青们来说,来到农村之后,头顶上的那片更蓝的天、那些更白的云,却变得陌生、疏离起来。亲近,源自于习惯。他们已经习惯了城市的天、城市的云。比如此时的我,好像就有这样的感觉。
《我的家乡》这首歌曲所传递的,是一种知青下乡后,面对巨大反差的一种强烈失落感,以及浓浓的思念家乡、思念亲人的情绪。我想,这种情绪不仅仅是出于对过去相对优越生活条件的不舍和怀念。当一个人长期的生活习惯和环境,被外力所突然改变的时候,产生这样的情绪,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作为凡夫俗子,在强大的外力面前,往往无助无奈。这首歌曲,正是这样一种心理状态的真实写照。
当我收拾好洗漱用品,挑着水桶走回住处的时候,遇见了扛着锄头下地归来的生产队长。这是一个四十左右的中年汉子,面部的纹理锐利而深刻,黝黑的肤色在太阳照耀下,闪耀着熠熠的光亮。我对他说,从今天起,我就是队里的一名正式社员了,希望队里尽快安排我跟大家一起出工干活。不然,我自己闲呆着没事做,感觉挺不自在。
我不知道,我的这番话在队长听来,是不是有些故作姿态。但日后回想起来,他那看似随意的回答,却颇有些意味深长。他是这样对我说的:不急不急,日子长着呢。你初来乍到的,还是多休息两天,熟悉熟悉环境吧。至于活路,今后有的事做,就怕你天长日久做够了。
在插队的那些日子里,我有一些苦涩,有一些欢乐。我也跟着乡亲们学会了不少农活,学会了农村的一些生活方式。甚至学会了用草纸卷旱烟,学会了比较熟练地使用当地的方言与人交流。但是这一切,并没有转变为我的一种自然而然的习惯。那些我带来原本想用以一展作为的书籍,也一直压在我的衣服箱子底下,直到我结束插队离开农村,都未曾拿出来过。
改变,是人生最深的年轮。所以,我难以忘记那天的清晨。
那一天,我刚好十七又二分之一岁。
壹点号谷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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