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陆氏三房后裔
根据双方协商,陆氏后裔决定修缮正一公坟墓,并新修一条通往坟山的公路。这一决定得到了乔河组百十年来照看坟墓的村民的支持和感激。修建这条公路的目的有几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修建公路可以方便原材料的运输,使修缮工作更加顺利。由于正一公坟墓年久失修,需要大量的材料进行修缮。新修的公路将为运输车辆提供便利,确保修缮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修建公路也将方便乔河组的村民出行。乔河组是正一公坟墓所在的村庄,而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村民们长期以来都面临着出行不便的问题。修建公路将为村民们提供更加便捷的交通方式,使他们的生活更加便利。
最后,修建公路还将方便陆氏后裔进行祭祖活动。作为陆氏始祖的正一公坟墓,一直以来都是陆氏后裔祭祖的重要场所。修建公路将使陆氏后裔能够更加方便地前往祭祖,加强与祖先的联系和纪念。
综上所述,修建通往正一公坟墓的公路是为了感激乔河组百十年来的照顾,方便修缮工作和原材料运输,方便乔河组村民出行,以及方便陆氏后裔进行祭祖活动。这一决定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并得到了广泛的支持和认可。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了一万元的赞助用于修路挖机,并额外提供了一千元用于涵洞,总计金额为人民币一万一千元整。
二、甲方在农历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初十之前,将原材料运输到坟前稻场,否则乙方将拒绝支付赞助款(在初十日材料到达后,十一日付清材料款及运输费用)。
三、在道路修建过程中,甲方负责处理与社会矛盾、地皮、附着物和安全相关的问题,而乙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
四、甲方承诺在乙方后续的祭祖活动中,确保车辆能够顺利通过到达乔河组老屋稻场。
五、本协议共有三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另外一份由孔士村保留存档。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字
甲方名单如下:田存厚、华根旺、华齐善、华双荣、施南霞、华心全、田玉荣、田甫明、华徐胜、华得元、华龙贵、华金元、华五二、华桂芳、田和生、华百全、华百高、田先益、华来节、田先后、华从友。
乙方成员包括陆晓明、陆胜利、陈礼祥、陈鹏、叶武益和叶二杰。
见证人:华高红(书记)和江金玉(主任)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这一天,世界上发生了许多重要的事件,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这一天,许多国家举行了庆祝活动,纪念他们的国庆日或重要历史事件。人们聚集在一起,欢庆和庆祝,展示他们的爱国情怀和团结精神。
同时,这一天也是许多人的生日。他们在这一天庆祝自己的生命,与亲朋好友一起度过一个特别的日子。他们收到祝福和礼物,感受到了来自亲人和朋友的关爱。
此外,这一天也是一些重要的国际活动的日子。许多组织和机构利用这一天来宣传和推广他们的事业,增加人们对特定问题的关注和认识。这些活动的目的是提高人们的意识,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总的来说,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是一个充满意义和重要性的日子。无论是庆祝国家的发展,庆祝个人的生日,还是推广国际事务,这一天都在人们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这份协议的达成离不开孔士村领导华高红和江金玉的辛勤工作,他们逐户拜访村民,进行思想工作,最终在深夜零点结束了协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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