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协XX市委员会委员述职办法》规定,现对做好今年委员述职工作提出方案如下。
一、述职时间
政协常委在第十次政协常委会上进行;
其他政协委员在11-12月界别组活动时进行,并于委员年度考核截止日前完成所有材料报送。
二、述职方式
委员述职采用书面材料述职与集中会议口头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述职前,写好个人述职报告,政协常委填写《XX市政协常委述职登记表》,政协办公室填写《XX市政协常委述职汇总表》;其他委员填写《XX市政协委员述职登记表》,各界别组填写《XX市政协界别组委员述职汇总表》。
本年度分别按照政协常委、界别组委员(不含常委)总数的25%安排委员进行口头述职。
委员参与述职情况记入委员履职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三、委员集中会议口头述职安排
1.政协常委,按所在专委会分布及个人身份,由各专委会主任提出,经分管副主席同意后确定人员(其中委办主任常委由主席安排)。
2.界别组委员,按本界别委员构成,由界别组组长提出,经联系的专委会主任、分管副主席同意后确定人员。
四、述职内容
委员述职应全面反映委员本年度及自本届当选政协委员以来,在政协组织中履行职责和以委员身份参加社会活动的有关情况。述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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