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想交流研讨材料
根据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今天,我们就xxx法治思想展开学习讨论,下面我先谈谈我的认识。
一、增强政治定力,牢牢把握xxx法治思想的主要内涵
党的xxx报告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战略目标,全面依法治国是动力源泉、法治保障和政治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xxx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要实行全面依法治国、如何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确立了xxx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领导地位,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的“十一个坚持”,实现了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的辩证统一,构成了xxx法治思想的主要内涵。这“十一个坚持”分别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从理论逻辑上看:xxx法治思想来源于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蕴含马克思主义革命论的基本原理,体现辩证唯物主义的法哲学观,具有完备的理论体系,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新境界。
从历史逻辑上看:xxx法治思想创造性地继承了中国传统优秀法律文化,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与当代中国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借鉴吸收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历史性地回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重大问题。
从实践逻辑上看:xxx法治思想具有扎实的实践根基、鲜明的实践品格和磅礴的实践伟力,xxx法治思想在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形成,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运用,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中发展。
二、坚持底线思维,正确看待法治建设的普遍性问题
“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底线思维”,就是要求我们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做到有备无患、遇事不慌,这也是底线思维的主要特征。运用底线思维,有利于我们在反分裂斗争、化解矛盾风险隐患中警惕“黑天鹅”、防范“黑犀牛”,有利于我们应付最坏局面、拿出相应对策、掌握主动权。就公权力的运行规律而言,坚持底线思维,一个非常重要的维度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干工作,一旦突破职权法定、程序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些底线,再辛苦的努力也会付诸东流。当前,我xxx在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一是底线思维树得不牢的问题。我们很多单位,很多干部严重缺乏底线思维,法律意识淡薄。有的是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位不清、理清不明,对依法治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将法治建设工作等同于普法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缺少专题研究和具体规划、方案,存在法治和业务两张皮、两套思维;有的是个别干部把工作要求和法律要求等同起来,不学法、不知法、不用法,用个人经验办事,没有程序意识,简单处理个别棘手问题,激发群众矛盾,如近期收到的xx党员举报的问题,个别旅游项目招投标的问题;有的是对日常业务工作的法律要求不熟悉、不掌握,如政府部门有的规划、合同有没有经过法律的前置审查,如近期xx领域发生的问题,xxx综治材料居然放在联网电脑上、值班表在微信群上随意发送,维护稳定工作干了这么多年,你行业部门和党委政府难道一点都不知道?一点都不强调?二是基层执法能力不足的问题。我们的公安、文化、市监、城管等部门都有执法要求,专业技术要求较高。但我们的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普遍不高,对执法工作认知模糊,在执法资格、执法对象、执法权限、执法成效上欠缺细致考量。如,调查研究和执法处理不严谨,有的对待当事人态度蛮横等。县委在年初安排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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