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点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有关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站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树立红线意识,立足“两个根本”(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持“两个至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两件大事”(发展和安全),坚持守住底线、争取高线原则,全面完成年度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各项任务。
一、总体目标
健全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责任制,坚持“严起来、硬起来、狠起来”原则,按照安全“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切实压实教育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实锤过程监管,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为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基础保障。
二、重点目标
(一)无一般以上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安全事故总起数和学生伤亡率较2022年均下降10%以上,无性侵事件,无校园欺凌事件,无电信诈骗事件,无重大安全稳定舆情事件,无师生涉黄涉毒涉黑涉恶现象,校园内无宗教渗透现象,无国家安全事件。
(二)市(特区、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从树立“四个意识”的高度,严格按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要求,全面安排部署校园加装防护设施建设工作,加强督促调度,确保加装任务如期保质完成。
(三)警务室建设更加规范,统一五项制度和十种表册,“八小件”配齐配足;保安员基本配齐,文化、年龄符合学校安保工作要求,着装统一规范;出入管理“六步骤”统一,物资车辆出入管理严格。校门防撞建设全面开展。
(四)继续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深度清理工作,通过深度清理,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的覆盖性、科学完善性和可操作性。学校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进行演练,建立应急预案的“演练—修改”、“演练—完善”机制。
(五)生命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建成以年级为单元的生命安全教育课标体系,落实校内教育与校外体验相结合的教育机制。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有效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六盘水市中心城区的中小学生(毕业年级学生除外)年内普遍参加一次校外生命安全体验教育,其他地区有条件的学校应尽量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生命安全体验教育。
(六)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行教育局季度排查、中心校月排查、学校周排查的排查工作机制,规范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张清单”。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风险研判,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机制。
(七)加快智能技防建设。市(特区、区)教育局安全监管平台全部建设完成,并实现与六盘水市教育局平台联通。试点在中心校建立区域小平台,年内每个市区至少建成3个以上小平台。推动校园监控升级改造,逐步实现重要部位的摄像头普遍智能化。
(八)市(特区、区)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组建完善,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向高质量高标准方向迈进,民办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有新的突破。通过平安校园创建,将校园真正建设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九)充分发挥全市学校安全标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学校安全标准建设体系。完善食堂食材独立验收员制度,实施食品“双保”工程和“六T”管理模式;严格校服、饮用水强制安全标准(质量安全登记备案),建立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加快食堂食品安全快检室建设,确保食堂食材源头安全。完善教职工入职审查制度,严禁不适宜接触未成年的人员在校园工作。
(十)加强安全相关人员培训。保安员、宿舍管理员、义务消防员、食堂从业人员年内至少培训一次,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专干年内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新从事安全工作的专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课时。
(十一)分步实施学校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在2022年45所学校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2023年不少于60所学校开展安全风险评估。通过安全风险评估,逐步构建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十二)加强保险保障程度。校方责任险投保率100%,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率95%以上。推进教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体育运动保险、食品安全保险、监护人责任险等校园综合保险。建立完善学生伤害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探索以保险为切入点、以风险体系建设为抓手的安全事故托底解决办法,使学校从安全事故纠纷中彻底解脱出来。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1.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认真执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州省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规定》,以及《六盘水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等重要文件精神,督促市(特区、区)教育局、各中心校、各级各类学校按“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安全稳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严格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安全稳定“一票否决”制度。
2.落实岗位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将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形成安全工作“有人抓事、事有人抓、无缝衔接”的工作格局。
3.完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机制。完善联席会议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制定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集中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制度,春秋季学期开学前,至少开展1次集中整治。督促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对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考评。
4.实行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将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安全工作机构建设、加大安全经费投入等纳入目标考核主要内容,将降低安全稳定事故总件数、减少学生伤亡人数作为目标考核主要指标,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5.落实敏感节点维稳包保责任。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各中心校、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和压紧重要敏感节点领导维稳包保责任,对重大风险事件或信访维稳案件实行“一案一策”,确保重要敏感节点师生安全、学校稳定。
6.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凡是因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单位,一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贵州省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规定》等规定,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适时启动“一票否决”制。
(二)强化预防为主,抓好安全生产
1.加强学校“三防建设”,提升治安防范水平。配齐配强安全保卫干部和安保人员,配齐配足安保装备“八小件”,定期培训训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物防建设,学校门口安装防撞装置或升降柱,实验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应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加强“中小学安全围墙”工程建设,完善校园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设施设备,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识标牌、减速带等;加强技防建设,完善学校大门、围墙、食堂、图书馆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及其他电子管理系统,覆盖率达100%。
2.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落实排查整改责任,重点是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财务室、锅炉房、围墙、水池、体育设施、学校门面出租房、在建工程、交通标志标牌、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危险化学品、防汛抗旱、防雷电、地质灾害等。排查时要做到“纵到底、横到边”,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切实做到“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销号,不放过”。
3.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研判化解到位。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分类指导,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进行分类化解。对合理合法的诉求一次性解决到位;对合法不合理的,要解决合法诉求,思想疏导化解到位;对合理不合法的,要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到位,促其息诉息访;对不合法不合理以访牟利、以闹求决的,要依法处理到位。对一时不能化解的要实行严格包保稳控责任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网络信息搜集分析,完善舆情信息研判机制,积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
4.完善责任保险体系,提升抵御风险能力。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保监局关于完善校方责任险推行校方责任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行校方责任险暨附加无过失险,积极做好学生意外伤害保障,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体育运动安全责任险、教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等校园综合险和监护人责任险,全面动员学生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加强各种保险统筹,敦促各承保机构按国家保监委的要求,积极参与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学校抵御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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