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年度执法检查任务的实施,规范财政执法监督行为,根据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关于做好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监管对象和范围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财政票据用票单位,代理记账机构。
二、监管重点
(一)专项资金检查。按照上级部署,对财经领域重大问题线索严查快办,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核查,督促问题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对骗取财政补助资金问题开展监督。重点监督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情况,包括虚报预算支出项目,重复编制预算项目,骗取财政拨款;虚报人员编制,骗取行政事业经费以及其他虚报冒领等。
(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对本地区重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三)非税收入和票据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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