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涉农事务、社会事务审批改革平稳过渡的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关于推进涉农事务、社会事务审批改革平稳过渡的对策建议
    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县行政审批改革稳步推进,审批局工作力量逐步到位,集中审批事项梳理基本完成,审批大厅标准化建设也在加快推进,即将进入集中审批事项的划转承接阶段,为顺利推进各项工作,副局长带领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就涉农事务、社会事务审批改革平稳过渡进行了认真调研,开展专题研讨,提出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三定”方案,涉农事务主要承接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的方面承接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社会事务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人社、财政、商务、民政、司法、宗教等方面承接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现两个股室共6个审批人员,前期完成了拟划转事项的梳理,对审批流程、审批细则进行了熟悉。按照省市编办关于报送拟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我县梳理涉农事务、社会事务拟划转99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问题
    (一)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衔接沟通任务重
    由于省、市层面没有设立行政审批局,县行政审批局缺乏对应的上级部门,使得相关业务的上下级沟通和协调困难。同时事项划转和办理需对接的县级部门较多,涉农事务和社会事务审批就对应10余部门,行业部门的业务培训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解读等专题培训较多,对接联系难度较大,衔接过渡容易出现空隙,后期审批与监管责任难以有效衔接。
    (二)集中审批涉及的专业平台系统繁多
    目前各行业部门均建有各自的信息系统,甚至同一部门的不同处室也有相对独立的信息系统,如农业就涉及兽医系统、农机管理系统、渔政管理系统、国家兽医药可溯源系统、取水许可登记系统等,而这些系统之间往往互不相通,导致信息共享和业务办理不畅。
    (三)审批事项的划转与承接需统筹协调
一方面是有些专业技术性和现场性要求高的事项集中后,仍需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支持参与。如医疗机构准入、放射诊疗许可、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等。另一方面,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模式下,审批工作人员可能要面对不同的审批事项,特别是面对专业性很强的审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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