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民宿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乡村民宿工作的调研报告
    经济工委办公室为做好代表重点建议督办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乡村民宿经济发展,2018年10月23日至26日,由市人大常委会李小勉副主任率队,经济工委、农村农业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及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调研组,前往浙江省湖州市、丽水市调研乡村民宿发展情况,现将调研中了解到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两市乡村民宿基本情况
    2005年,***总书记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余村首次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湖州、丽水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坚持践行这一思想,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打造青山绿水,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优美、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快捷等优势,为民宿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近年来,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的推动下,乡村民宿实现了数量规模和经济效益的快速增长,并呈现了蓬勃发展的向好态势。
    湖州市目前有民宿客栈1800余家,客房数2.5万余间,床位数5万余张,餐位数7.8万余位,“莫干山民宿群”荣获第七届中国旅游投资“艾蒂亚”评委会颁发的“中国最佳旅游住宿项目奖”提名奖;湖州乡村民宿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投资额不断增加,累计投资额53亿元,户均投资额为307.9万元,其中,浙江首批白金级民宿1家,金宿级民宿3家,银宿级民宿18家,市级精品民宿(湖州人家)100家;经济效益明显,2017年民宿户均实现营业收入59.9万元,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的民宿有18家,其中超千万元的10家,实现营业利润3.8亿元,比2015年增长45.7%;有效吸纳农民就业,促进百姓增收,2017年末全市民宿从业人员11664人,比2016年增加60.9%,其中吸纳本市劳动力占民宿从业人员的90%以上。
    丽水市将发展农家乐民宿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丽水农家乐民宿区域公用品牌“丽水山居”建设,充分展示丽水的自然地理风貌和生态特点。目前,全市有农家乐民宿经营户4181家,床位5.05万个,从业人员4.71万人,餐位27.25万个。2018年1-9月,共接待游客2564.7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20.4%;实现营业总收入31.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4月21日,在中国旅游协会主办的“2018北京国际民宿产业合作发展论坛暨第二届京津冀民宿产业发展论坛”上,丽水市获“全国民宿产业发展示范区”称号,成为全国9个首批获评单位之一。
    两市乡村民宿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依托良好自然环境,投资主体以个人为主。乡村民宿能够发展的地区大多是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挖掘本地自然资源,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湖州是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德清县莫干山是全国四大避暑胜地之一,安吉县是全国首个生态县、中国美丽乡村的发源地;丽水市乡村民宿依托优势自然资源,而不是“遍地开花”,集中资源创建了一批具有丽水特色、人无我有的“小而美”个性产品,形成了侨家风情、两岸情缘、畲家风情、产业融合、古建民居等系列特色。在投资主体方面,以湖州为例,85.6%的民宿是利用自住住房开展经营,14.4%是租用当地居民的闲置房屋经过重新装修后开展经营;投资主体中95.8%为个人投资,投资方中89.1%来自省内,其中84.2%为本市投资,10.1%为省外投资,0.8%为国外投资。民宿经营者对当地自然条件、政府服务、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感到满意,民宿运营状况良好,对行业预期持乐观态度。
    (二)主要客源来自周边,假日休闲体验居多。湖州、丽水民宿主要客源地为江浙沪地区,67.6%的民宿最主要客源地为上海,15.6%的民宿最主要客源地为江苏,12.7%的民宿最主要客源地为浙江省内,即大部分民宿客源地是周边地区,但部分高端民宿的客源地范围较广,包括北京、广东等地。乡村民宿游客的入住时间主要集中在节假日,节假日期间民宿入住率在60%以上,部分精品民宿入住率在90%以上;而非节假日期间,民宿入住率处于较低水平。民宿游客基本选择短期入住,89.4%的民宿游客平均住宿时间为1-2晚,短期体验成为民宿游客的主要需求特点。
    (三)集聚行业创新创业人才,高端精品民宿发展迅猛。不同于传统的满足游客基本用餐、住宿需求,新型乡村民宿具有个性化、艺术化、人性化的特点,以健康养生、体育运动、农事体验、书画摄影、陶瓷、蚕桑、茶道、木工等为主题,打造核心吸引力,充分展示丰富多彩的地域文化。新型乡村民宿价格较高,“精品民宿”、“网红民宿”价格达到每晚一千多元至上万元,并且房间要提前一段时间预定。浙江德清西部莫干山以“洋家乐”为代表的民宿经济,凭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西方格调吸引游客,被称为国内乡村民宿转型升级的典范。同时,乡村民宿经营者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在与经营者交流过程中,感受到他们具有较宽广视野、较好商业才能和较高生活品味,一些连片改造项目本身就是专业公司进行运营,越来越多的专业人士成为乡村民宿开办的主力。
    二、发展乡村民宿的主要做法
    湖州、丽水乡村民宿取得的成效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因势利导,主要做法有:
    (一)政府扶持引导,提升乡村民宿品质。为理顺民宿管理体制,湖州市2013年成立了乡村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14年设立了乡村旅游处,统筹管理全市乡村旅游产业,各县区均设立了独立的乡村旅游管理办公室,初步形成了市、县区、乡镇、村四级行政管理体系和部门联动体系、行业协会自律体系“三位一体”的民宿产业发展和服务管理“大体制”。制定了《湖州市乡村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全面推进民宿规范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区分别出台了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并以“湖州人家”等创建为抓手,制定了示范农家、示范农庄、示范村、集聚区和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等五项认定标准,加强全市民宿业规范化管理,促进民宿产业转型提升。丽水市于2017年底制定出台《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提升农家乐民宿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水山居”农家乐综合体和精品民宿示范项目评审认定办法(试行)》,认定了11家“丽水山居”
农家乐综合体示范项目和35家精品民宿示范项目。印发《关于妥善处置农家乐民宿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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