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布局,推进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规模持续壮大,数字经济发展进入科技创新引领发展的新阶段,初步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但仍存在数字头部企业原始创新能力较弱等问题,亟待系统布局推进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协同推进数字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抢占数字前沿技术制高点。
以企业为主体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建立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稳步推进,数字经济规模持续壮大,数字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从创新主体、资源基础和机制环境来看,以企业为主体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建立。
一是创新主体能力不断提升。《2023全球数字科技发展研究报告》显示,华为、腾讯、阿里、百度等数字技术软硬件公司在全球数字科技领域的影响力逐渐增强,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校在数字科技论文发表数量上全球领先。互联网平台企业在电子商务、社交媒体等领域的发展全球领先,多家企业进入全球互联网企业市值前十。同时,我国数字技术也在前沿领域取得进展。我国是全球唯一做到在两个物理体系中实现量子计算优越性的国家。
二是创新资源基础支撑更加夯实。我国数据资源规模、数字人才规模均位居全球前列。近年来,金融资本对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投资保持较高热度。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升级,移动通信从“4G并跑”到“5G引领”。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加快构建,算力总规模已达到全球第二。
三是创新机制和环境逐步优化。我国数据工作体系初步形成,数据基础制度进一步完善,数据要素的评价和应用更加系统化和规范化。数字治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逐步健全,数字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为我国数字技术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数字领域国际合作更加深入,《“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北京倡议》《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发布,开放包容的数字技术国际生态逐步完善。
我国数字技术创新体系面临挑战
我国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取得显著发展成效的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
一是数字头部企业原始创新能力较弱,主体作用有待强化。我国数字基础软硬件领域的大多数企业规模及研发实力和国外头部企业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长期“跟随式”技术发展模式导致一些重要领域在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方面还缺乏掌控力和话语权。
二是数字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有待加强,数字技术高端人才还比较缺乏。我国数字头部企业的研发力量较为分散、各自为战,高校、科研院所数字技术基础研究一定程度脱离产业。人才方面,我国数字化人才仍存在较大缺口,特别是随着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半导体、大数据等相关领域的人才需求量激增,现有人才数量尚不能有效满足需求。
三是数字技术产学研用创新生态有待完善,数字技术发展环境有待优化。国外厂商多年形成操作系统等底层技术和产业生态体系难以在短期被替代。我国从软件开发到硬件适配的一体化生态还需加强建设,国产主流操作系统与国产处理器的协同研发还需加强,底层生态协同不足,各类应用软件开发生态的互联互通不够。
四方面发力完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
加速完善我国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需从根本上转变观念,从技术发展规律出发,一方面,加强以科技领军企业为主的数字技术创新主体建设,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攻关,加强数字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提升成果应用转化效率。另一方面,加快营造全球化数字技术开源开放生态,强化人才支撑,保障体系可持续发展。具体而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是强化数字科技领军企业主体地位,协同开展前沿和关键技术攻关。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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