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文稿】核心价值观视阈下的国家治理逻辑

【讲义文稿】核心价值观视阈下的国家治理逻辑

[摘 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直面社会严峻情势的责任担当。从理论上探讨社会核心价值观与国家治理之间的内在关联,分析多元价值观碰撞背景下国家治理实践展开的逻辑前提、价值依据,以及核心价值观践行中的制度正义问题,是当前深入认识治国理政实践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治理;制度正义

国家治理无疑是各主权国家最为关切的核心政治议题之一,因为“当今人类诸多严重性问题(从贫困、艾滋病、毒品到恐怖主义)在很大程度上根源于那些软弱无能的国家或失败国家”[1]。以A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强调“治理”理念,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作为开启当代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及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这正是中共直面“全球性”问题不断蔓延且日益严峻背景下的责任担当。探讨国家治理,可以有多重维度,其中社会价值观特别是核心价值观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机理就值得我们高度关注。众所周知,核心价值观对于国家治理有着天然的精神引领和价值支撑关系,对于民众来说,核心价值观是国家治理植入民众世俗生活的文化因子;对于国家主体来说,核心价值观是国家治理实践理性展开的内在价值依据,因为任何治理行为都会关涉到“正当与失当”“善治与恶治”的价值判断,这种价值判断其实就是现代国家治理实践背后蕴含的价值标准和逻辑依据。因此,在价值观念日益多元化的当下,从理论上探讨核心价值观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关联,是我们认识国家治理逻辑的一个关键切入点。
一、在多元价值观的碰撞中生成国家治理的逻辑前提
“治理”是一个众说纷纭的政治学概念,在传统的政治语境里,主要指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教化、操纵和控制之意。现代学术话语已赋予“治理”全新意蕴,它虽包含“统治”成分但已不限于原来意义上的“统治”含义。“统治”侧重国家主体自上而下的“硬主导”,而治理侧重社会主体多元互动的“软共治”。“国家治理”话语强调国家的程序理性,同时又考虑社会多元主体的协作与自治,呈现的是以国家主体为中心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领域的一种全方位的结构性调适。当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之间呈现出一种理性与和谐状态之时,就是“善治”。“善治”蕴含公民权利保障、公共管理高效、政治操作透明、机构运作合法、政府责任担当等多重要素,但其关键要素在于政府权力的让渡与约束、民众主体的多元自治以及“两者对社会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这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3][P8-9] 。由此可见,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治理,实质上是一种科学化、规范化、多元化的公共管理,是一种政治共同体与公民社会之间通过民主协商而实现多元共治的互动过程。而在当代中国,则是指由中国共产党“总揽全局”地引导政府治理主体与社会、公民主体构建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多元共治机制。
不过,要想构建这种多元共治机制,首先必须在政府治理主体与公民、社会主体之间建构一种特殊的连接纽带,“这种纽带所连接的共同体将有别于其他的共同体”[4]。古往今来,这种纽带最常见的形式是社会能普遍共享的核心价值观,因为“政治社会的建立并非基于法律,而是基于情感、信念、思想以及组成社会的那些人的心灵和思想的习性”。纵观中国传统社会,可以发现不同历史阶段的治国理政方略均潜隐某种核心价值,如西周重“礼乐”,秦国重“耕战”,西汉的武帝更是“罢黜百家”,独以儒家“仁、义、礼、智、信、忠、恕”等核心价值要素为依据展开“治国、平天下”实践。而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更以立法形式确立“自由、民主、博爱、人权”等多种核心要素为“立国价值”,并潜移默化地将其内化于国家治理实践之中,因为在西方执政者看来,“没有共同信仰的社会,是根本无法存在的”[5](P524)。因此,推进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能一味地依赖于刚性的权力意志,而是要积极建构一种软性的社会能普遍共享的核心价值观,这种核心价值观既要成为国家治理实践恒久的精神动力源泉,也要成为维系社会共同体良性运转不可或缺的灵魂和旗帜。
审视处于急剧转型期的当下中国,社会价值体系呈现出多元化甚至“碎片化”发展倾向,我们面临着“传统与现代”“公平与效率”“自我与社会”“本土与外来”“义与利”“法与情”“一与多”等诸多价值观的碰撞和冲突。因此,在“核心价值观”视阈下讨论国家治理的现代化问题,就不能回避多元价值观碰撞与冲突的现实问题。现代社会是一个价值取向不确定性特征明显加强的社会,每一个体都有自己特殊的价值选择坐标、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这是经济发展、社会生活实践的必然产物。“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6](P72) 也就是说,一定主体的价值观都根源于其现实生活实践,反映其生存状态、经济地位、阶层属性和利益需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制度环境的急剧变迁,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化与重组、社会资讯的循环与膨胀,社会矛盾的此起彼伏,网络媒体的自由开放,特别是西方良莠不齐价值观念的肆意涌入,已是摆在社会个体面前难以回避的“新常态”,与之而来的是社会主体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多样、多变和多元。
当然,价值取向多元化并不意味着分裂化,它体现的是政治环境的日渐宽松、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主体意识的逐渐觉醒以及价值选择的相对自由。对于“多元”,我们自然要理性、尊重和包容。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一个社会如果没有一种核心价值观来整合这种多元、多样价值观的话,价值观的多元化就极有可能演变为引发社会断裂和国家治理的潜在风险因素。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当代中国基层政府在社会管理过程中遭遇的种种问题、矛盾和障碍,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价值取向多元化所带来的一种认知差异、“思想分裂”和情感纠结。因此,凝练出一种社会能普遍共享的核心价值观对于当下中国就显得尤为迫切。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社会中处于中心地位的价值观,它反映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代表特定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的根本利益,承载着一个民族国家的精神追求,起着凝聚共识、协调多元、引领发展、维护秩序的作用。一个国家政治的稳定、经济的繁荣、社会的和谐,须臾都离不开这种普遍认同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在国家治理实践中理应处于首要地位,因为没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国家发展就会迷失航向,社会治理就会失去支撑,个体行为就会失去准则,社会共识就会失去基础。在此意义上,生成一个全社会广泛认同和普遍共享的社会核心价值观自然也就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展开治国理政实践的理论前提和逻辑前提。
二、在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中拓展国家治理的发展趋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传统国家治理结构中所嵌入的相对单一的主流价值观日渐衰微,多元纷争的思想观念、多样分歧的价值理念、随意多变的价值尺度却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为载体在社会世俗生活领域风起云涌,不仅造成了民众思想的迷茫和价值的断裂,还成为社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诱发因素,严重阻滞了国家治理的良性循环和现代化进程。“当代中国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改革,将是一个价值导向调整优先于治理技术革新的过程。”[7]也就是说,当代中国国家治理实践与社会核心价值观重构其实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凝练和表达要反映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规定性,国家治理实践的逻辑展开同样要反映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规定性。那么,当代中国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核心价值观作为现代化治理实践的前提基础呢?这就是中共十八大强调的“三个”倡导,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8](P9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关涉国家、社会和公民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是对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实践导向的经典凝练和集中表达,是反映当下民众利益“最大公约数”的价值追求,是决定国家治理实践发展方向的最深层要素。核心价值观的提出意味着,衡量当代中国国家治理是否“善治”的根本尺度就在于国家治理实践展开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是否吻合以及吻合的程度。如果我们背离这一根本的价值尺度,回到“经济绩效至上”“资本逻辑主导”和“价值观念异化”的原点,国家治理现代化实践的价值支撑和合法性基础必将岌岌可危。时至今日,国家治理实践所面临的诸多矛盾、问题和分歧,在很大程度上都可以归结为国家治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这一关键问题。也就是说,当代中国国家治理实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国家治理现代化实践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精神追求和基本遵循,核心价值观要顺利植入现实生活土壤也必须以国家治国理政实践为根本依托和基本载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过程其实也就是国家治理实践的理性展开过程。一言以蔽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其实是从价值目标、价值共识和价值准则层面高度契合了现代国家治理实践的发展趋向。
就国家主体而言,价值目标是驱动主权国家竭力向前的信仰力量和精神动力,国家有精神追求,民族才有兴盛希望,社会才有向心力量,公民才有幸福安康。“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执政理念和执政目标,既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价值追求,也是当代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精神力量,更是现代国家治理实践的思想基础和深层动力。“富强”即国家强盛,人民富裕,它是经济层面国家治理目标的应然状态,表征的是国家整体硬实力,是社会共同富裕的物质前提,是社会主义本质和优越性的最大彰显。“民主”是政治层面的国家治理目标,是社会主义中国矢志不渝的政治诉求,是人民奔向全面小康的政治保障,其核心是人民能切切实实地成为当家的主体。“文明”是文化层面的国家治理目标,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典型特征、重要标志和应有状态,是一个国家国民素养和精神面貌的集中呈现。“和谐”作为中华文化的基本要素和精神内核,是社会生态层面的国家治理目标,是人与自然、公民与国家、经济与生态以及多元社会主体之间一种理想的均衡状态,它是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支撑和有力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和培育,创新了现代国家治理实践的价值理念,有力地推动了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由“三位一体”演化到“四位一体”再发展到 “五位一体”的总体格局。
就社会整体而言,价值共识是凝聚社会正向能量的潜在资源,是实现国家价值目标的有力保障,它约束着社会发展的价值选择空间和社会治理成效的价值评判标准。“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之理念正是当下中国社会基于各阶层、各团体、各集团之相关利益而达成的一种价值共识,它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阻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各种风险因素,是对传统的“ GDP至上”“效率优先”“个体异化”等发展倾向的价值纠偏。社会价值共识的形成,意味着国家治理有了新的发展趋向,即国家治理实践的立足点趋向了人的“自由”和“平等”,国家治理实践的价值追求趋向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国家治理实践的思维方式趋向了“法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意义,实质上就是要对过去“效率优先”理念、“人治主义”思维、忽视公民权利倾向的强力矫正,“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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