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论《资本论》的当代价值
摘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述的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与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理论,关于通过三大创新建立由抽象到具体的科学经济理论体系的方法,关于社会化大生产中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辨证关系的分析,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创新,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唯物史观;社会经济形态;市场经济;经济发展
《资本论》是马克思用毕生精力完成的一部经济学经典巨著,自1867年出版以来一直在世界广为流传,并被称作“工人阶级的圣经”,共产党人的指导思想。当人类社会进入第二个千年的时候,主要由于《资本论》的影响,马克思又被西方世界评为千年思想家。2007年由美国引起的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资本论》作为分析危机产生原因的重要著作,在西方世界又被抢购一空。2010年春,时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的到中央党校号召我国所有党政领导干部都要学习《资本论》。是什么原因能够使《资本论》跨越时代和社会阶层而被广为传播和研究呢?我认为,就在于《资本论》作为科学巨著本身所具有的当代价值。
一、《资本论》以唯物史观为基础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
社会发展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经济发展形式的统一性
马克思主义在产生以来的160多年里,之所以能历经风雨洗礼而颠扑不破,根本原因就在于它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科学真理。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一起提出了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后来,马克思以《资本论》第一稿(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为基础,于1859年出版的《序言》中对唯物史观作了经典概括,并以此将人类社会划分为原始、奴隶、封建、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五大形态。马克思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由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接着指出:“我们判断―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的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来解释。无论哪―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发生。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马克思在晚年把社会(经济)形态演进路径明确界定为原生的社会形态(原始公社制社会形态)、次生的社会形态(奴隶制社会形态一封建制社会形态)、再次生的社会形态(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以及未来社会(过渡时期一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一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无疑,这反映了马克思关于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理论的最新成就。这个被马克思最终确定的五大社会经济形态理论,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被后人视为正统的唯一的社会经济形态理论。
而在同一个手稿中,马克思又从人的依赖关系方面,将人类劳动交往方式即社会经济发展形式,区分为三大阶段:“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又以新的视角作了进一步的阐述,从而最终形成了关于人的依赖性――人的独立性――人的全面性三大形态,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关于直接的社会关系(“自然共同体”)――物化的社会关系(“经济的社会形态”)――普遍而全面的社会关系(自由人联合体)三大形态,关于以个人的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小私有制――资本主义私有制――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基础上的社会所有制(公有制)三大形态,关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大形态等所构成的社会经济三形态理论体系。
那么,如何理解马克思本人对人类社会发展的阶段划分呢?这两种划分方法是否是自相矛盾的呢?我认为,二者并不矛盾,它们是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划分的。无论是五形态说还是三形态说,它们所反映的“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是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而且这一过程是既不能跳越,也不能用法令取消的客观历史过程。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经济五形态学说,是以西欧发达国家为对象的,而落后国家在特殊条件和一定的历史环境下,可以出现跨越式的发展。马克思以俄国农村公社为例,指出了一条以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为特征的东方落后国家向未来社会过渡的崭新道路。这种跨越式发展无疑使社会经济形态产生各种丰富的色层,其中包括各种次生形态、混合形态、中介形态或过渡形态,例如俄国社会(从理论设想上)从原生的社会形态的最后阶段直接向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过渡,旧中国(从实践上)从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形态经短暂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过渡,从而深化和丰富了马克思的社会经济形态学说。
社会经济五形态学说划分标准涉及到个别劳动的占有关系结构,主要反映人与人在直接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生产力在其中起最终决定作用。由于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可以在一定限度内不必顾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从而使一个特定的社会机体的所有制形态出现“逾越”、“跨越”、“跳跃”的所谓历史“错位”现象。而反映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社会技术形态(社会生产力的测量器)以及社会经济三形态学说所规定的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阶段却是不能逾越的。因为社会技术形态以及划分三大经济形态的标准涉及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过程,反映的是社会总劳动按比例分配的方式,生产力的状况和经济形式发展水平在其中起直接决定作用,国家法令、群众意志和上层建筑对此无能为力,无法随心所欲地发号施令,任意逾越或后退,无法自由选择某一种社会技术形态和社会经济形式。这是因为“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否则,会受到自然规律和客观辩证法无情的惩罚。落后国家包括中国在内,一般都没有经过商品经济充分发展阶段,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剔除掉社会基本制度的差异,中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是与当代资本主义同处于商品经济形态序列上,其区别仅仅在于,前者是使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相结合,后者是使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与私有制相结合。
全面把握马克思的社会经济形态理论,对于我们正确领会马克思关于未来新社会的商品经济思想,对于深刻理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生的历史必然性,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二、《资本论》以三大崭新因素为内核建立了一个科学完整的经济学理论体系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刚出版后给恩格斯的信中提出了他的《资本论》中有三个崭新因素:“(1)过去的一切经济学一开始就把表现为地租、利润、利息等固定形式的剩余价值特殊部分当做已知的东西加以研究,与此相反,我首先研究剩余价值的一般形式,在这种形式中所有这一切都还没有区分开来,可以说还处于融合状态中。(2)经济学家们毫无例外地都忽略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既然商品是二重物一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那么,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也必然具有二重性,而像斯密、李嘉图等人那样只是单纯地分析劳动本身,就必然处处都碰到不能解释的现象。实际上,对问题的批判性理解的全部秘密就在于此。(3)工资第一次被描写为隐藏在它后面的一种关系的不合理的表现形式,这一点通过工资的两种形式即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得到了确切的说明。”马克思正是以这三个崭新因素为内核,形成了《资本论》的创新体系。
我们知道,理解全部政治经济学的枢纽是关于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问题。马克思的前人从来没有想过生产商品的劳动本身具有二重性质。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提出了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但他们只是单纯地分析劳动,而没有区分生产商品的劳动本身是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统一。正如马克思指出:“古典政治经济学在任何地方也没有明确地和十分有意识地把体现为价值的劳动同体现为产品使用价值的劳动区分开。”为什么他们没有把体现为价值的劳动和体现为使用价值的劳动区分开来呢?根本原因是他们的资产阶级偏见,即他们把资本主义生产看成是社会生产的永恒的自然形式,进而也就把劳动创造价值看成为永恒的自然形式。因此,他们从来没有分析甚至没有想到这样的问题:劳动在什么条件下形成价值,为什么形成价值和怎样形成价值。马克思在谈到这点时曾经进一步指出:“诚然,政治经济学曾经分析了价值和价值量(虽然不充分),揭示了这些形式所掩盖的内容。但它甚至从来也没有提出过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这一内容采取这种形式呢?为什么劳动表现为价值,用劳动时间计量的劳动量表现为劳动产品的价值量呢?”因为他们从根本上忽略了作为社会存在条件的劳动与创造价值的劳动之间的区别,把劳动创造价值看成是人类劳动的自然属性,把价值看成是反映物质关系的自然范畴。没有劳动二重性的理论,进而也就无法说明同―个劳动在生产过程中是如何将旧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和如何将新价值加到产品中去的,从而也就无法科学地说明商品内部的价值构成。马克思认为,作为商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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