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景泰县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16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水务局进行了巡察。8月30日向县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照单全收,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局属各股室、各站所负责人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抓实整改。
(二)细化整改,全员参与。局党组制定下发的《中共景泰县水务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中涉及到全局所有股室和各站所,与全体党员干部密切相关,通过全员的努力,部分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同时,通过此次巡察整改工作增强了全局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了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不断进取的精神投入到水务工作中。
(三)强化督促,推动整改。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列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局党组坚持“当下改”和“长久改”相结合,深化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注重规章制度更新,着力在制度上防止反弹回潮。在党组扩大会议中,听取各班子成员牵头整改的工作进度情况,听取各责任站所具体负责的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四)总结经验,注重长效。通过此次巡察整改,我局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研究制定了符合水利工作实际、科学、长效的工作机制,坚持巩固好整改成果,促进全局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县水利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全县发展做出贡献。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县委第一巡察组共向我单位反馈3方面7个问题,细化为23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17个,整改完成率74%。其中,即知即改问题5个,已整改到位5个;3个月内整改到位问题10个,已整改到位10个;3个月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在6个月内整改到位5个,已整改到位1个;1年整改到位3个,已整改到位1个。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关于“学懂弄通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坚持会前学习、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A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和《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截至目前,召开党组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等学习会议7次,开展交流研讨活动3次。二是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利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APP不断拓展学习载体,2022年7月1日组织党员干部到古浪八步沙六老汉治沙纪念馆和古浪战役纪念馆红色主题教育基地参观,9月9日举办“喜迎二十大”主题诗歌朗诵比赛,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做到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对上级文件政策理解不透彻”的问题。一是多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学习相关政策,研究部署河道管理相关工作。于2022年12月1日组织执法人员召开水行政执法培训会,分管副局长传达了A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精神,解读《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结合《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清单》,联合县公安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和各乡镇,对全县26家河道采砂企业制定了“1+4+N”整改方案,下发了《责令清除河道障碍物、恢复平整河道通知书》,督促相关企业按照“一企一方案”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开展河道恢复治理工作,整改完成后委托第三方聘请省、市专家对其进行了验收,现已全部通过验收。三是全面接管河道采砂监管权属。目前县自然资源局已注销了景泰县喜泉选矿场、万通矿业有限公司、泰华选砂场、寺滩大沙河建筑用沙石矿等10家河道采砂企业《采矿许可证》,我县河道砂石矿采矿监管权属由县水务部门统一管理。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关于“‘四个合格’专题研讨不认真”的问题。严格按照上级党委专题研讨文件相关要求和会议流程,于2022年11月12日重新召开“四个合格”专题研讨大会,会上各党员认真分析研讨并作出发言。目前,局党支部已经收齐所有党员“四个合格”专题研讨材料,并将相关资料装订存档。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4.关于“沟通协调不及时”的问题。一是组织各站所项目人员专题学习了《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考核办法》《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提高了各站所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二是经过多次同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协调,组织农业农村、水利行业专家,整理完善项目验收相关资料,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于2022年11月通过市级竣工验收。该问题正在整改。
5.关于“创新进取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持续加大水资源巡查监管力度,对全县地下水进行排查整治,查处非法取用地下水违法行为11起,均已立案调查,目前已全部结案。二是大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通过微信转发、现场宣传、张贴海报、LED滚动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12月2日,县水务局联合县检察院、一条山镇在同行公园集中宣传,累计发放宣传册等资料共1500余份,悬挂横幅16条,制作宣传展板4块。三是扎实推进工程建设,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目前景泰县永泰川灌溉引水调蓄水库工程已完成2#、3#水库坝体碾压工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引大入秦延伸增效景泰生态供水工程正在进行隧洞、倒虹吸、明渠等土方开挖工作。该问题正在整改。
6.关于“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重新修订了《景泰县水务局议事规则》《景泰县水务局会议管理制度》、《“三重一大”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事事项、参会范围以及议事程序。二是严格按照程序议事,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严格按照“会前协调—准备材料—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表决—做出决策—形成记录”的程序执行,并对会议形成的记录、材料由记录人员根据书面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从而有效提高会议效率,避免记录错漏。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7.关于“农村人饮质量有短板”的问题。一是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目前景泰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村级管网及入户提升改造工程(6个乡镇17个村)已完工,解决了大水村、上沙沃村、曾家井村等17个村内支管漏损问题。二是组织开展村级水管员培训4次,在全面开展水费收缴的同时,通过入户发放宣传册、悬挂横幅、设点讲解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饮水相关政策,全力服务广大群众。三是坚持农村自来水咨询、缴费、报装维修等“一站式”服务,设立维修监督服务电话,24小时全天候受理,制定应急预案,快速反应供水故障等突发事件,保障群众自来水供水正常。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8.关于“落实‘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还不够好”的问题。一是梳理《景泰县水务局权责清单目录》,明确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并在景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示。二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截止目前,依申请事项承诺压缩时限比已达到92.12%。三是对于1万方以上的用水企业下达用水计划,督促企业按计划用水。对新办理取水许可的企业,指导企业自行开展取水计量安装,并及时组织开展验收。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9.关于“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有欠缺”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扫黑除恶斗争线索管理制度》以及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并制定印发《景泰县水务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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