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代客补能车主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旨在对深蓝车主、主用车人、共同用车人或授权用车人(以下统称“深蓝用户”)与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新能源”)就代客补能服务相关事项做出约定。深蓝用户可以为其驾驶的长安深蓝汽车发起“代客补能”服务请求(以下简称“待补能深蓝汽车”),并基于本协议如下内容享受代客补能服务权益。深蓝用户和长安新能源以下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1. 服务内容
1.1长安新能源将基于待补能深蓝汽车所在位置提供代客补能服务,其包括服务专员服务以及充电设施使用服务。服务专员服务指长安新能源指定的服务人员(下述称“补能专员”)上门代取送待补能深蓝汽车的服务,待补能深蓝汽车的取送车位置均应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充电设施使用服务指补能专员使用充电设备为待补能深蓝汽车提供的充电的服务。
1.2服务时间为8:00-20:00,深蓝用户需至少提前2小时预约,预约是否成功取决于当前服务范围内是否有空闲的补能专员。深蓝用户需确保取车前车辆电量不低于10%,长安新能源在提供代客补能服务时会将电量充至80%以上。在归还该待补能深蓝汽车的过程中,动力电池可能会因该待补能深蓝汽车行驶产生电量损耗,具体损耗量需视长安新能源的代客补能服务场所与归还该待补能深蓝汽车的地理位置之间的距离和该路程的届时交通状况而定。
2. 费用说明
2.1服务费用
代客补能服务每次扣除一次代客补能权益(权益有效期1年,到期未使用不可折现),本权益仅包含代客补能服务费,不含充电过程中(即自补能专员取车至完成代客补能服务并将已加电深蓝汽车归还期间)产生的充电费用、停车费用及过路费,前述费用需深蓝用户在还车时直接向补能专员支付。
2.2停车费用
长安新能源将待补能深蓝汽车驶离原停车位置而支付的停车费(“用户停车费”,指待补能深蓝汽车在代客补能服务开始前已产生的停车费)需由深蓝用户承担,补能专员垫付的,深蓝用户应在还车时直接向补能专员支付。
3. 车辆授权
3.1深蓝用户发起代客补能服务请求,即视为深蓝用户授予长安新能源(及补能专员)为完成代客补能服务而享有驾驶待补能深蓝汽车的所有必要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打开车门、驾驶待补能深蓝汽车至代客补能服务场所、完成一键加电、驾驶已加电深蓝汽车归还至原停车场所等一系列为充电所需而必要进行的所有行为。归还已加电深蓝汽车时的停车位置将根据停车场所附近可用停车位机动选择,其可能与原停车位不同。
3.2深蓝用户在发起代客补能服务请求前,需将待补能深蓝汽车内所有除代客补能服务所必须使用物品之外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贵重物品等)取走并自行妥善保管,以免遗失。代客补能服务过程中,长安新能源不对待补能深蓝汽车内的任何物品承担任何保管责任。
4. 免责条款
因下列原因造成长安新能源无法提供代客补能服务或者影响代客补能服务效果的,长安新能源不应承担责任:
4.1待补能深蓝汽车自身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待补能深蓝汽车无法正常启动(如待补能深蓝汽车小电瓶亏电)、无法行驶、无法行驶至一键加电服务场所或无法进行充电等。
4.2深蓝用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深蓝用户提供的信息有误,变更或撤销服务请求或授权,未及时缴付服务费用,未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或长安新能源与深蓝用户的任何另行书面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或未按深蓝汽车《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法律法规要求使用或保修保养待补能深蓝汽车等。
4.3第三方的原因或其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代客补能服务场所因故无法进入或电力供应中断并且也无法临时调配其他代客补能服务资源,补能专员在提供代客补能服务前发现待补能深蓝汽车存在被非法闯入或破坏的明显痕迹等。
4.4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严重的自然灾害,战争、暴乱及类似的军事行动,民众骚乱,罢工、怠工及其他劳工运动,或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及其他任何无法预见且其发生及后果均无法防止或避免的事件。
4.5其他并非由于长安新能源过失或过错造成的长安新能源无法提供代客补能服务或者影响代客补能服务效果的原因。
4.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约定以及长安新能源与深蓝用户的任何另行书面约定中所提及的长安新能源不予承担责任的情形。
5. 权益限制
5.1如果深蓝用户未能及时清偿补能专员为待补能深蓝汽车垫付的用户充电费、停车费及其他需由深蓝用户支付的与待补能深蓝汽车相关的费用,长安新能源可以要求该深蓝用户在待补能深蓝汽车继续接受代客补能服务之前予以清偿,并要求任一深蓝用户赔偿长安新能源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长安新能源可以视深蓝用户的违约情形,限制或终止与深蓝车主及待补能深蓝汽车相关的部分或全部的深蓝车主权益。
5.2如果深蓝用户:(a)提供的信息有误,或者对待补能深蓝汽车的任何部分进行改装且影响一键加电的服务效果;(b)将待补能深蓝汽车用于运营或经营用途(具体根据车辆注册信息判断,如车辆注册为“运营车辆”);(c)违反本协议的约定;(d)未按待补能深蓝汽车《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法律法规要求使用或保修保养待补能深蓝汽车;(e)待补能深蓝汽车发生过重大事故或参与过超出正常使用范围的车辆测试,被保险公司、有资质的检测认定机构或长安新能源认定为事故车(包括但不仅限于发生过碰撞(导致钣金件变形)、底盘刮蹭或泡水的车辆)、全损车或测试车,则长安新能源可以视情形限制或终止与深蓝车主及待补能深蓝汽车相关的部分或全部的深蓝车主基本权益。
5.3基于以下原因,长安新能源可以基于合理理由单方拒绝或取消深蓝用户的代客补能服务请求,合理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深蓝用户未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服务费用的支付;补能专员未能在深蓝用户发起代客补能服务时指定的位置找到待补能深蓝汽车;深蓝用户不配合将待补能深蓝汽车移至可提供代客补能服务场地进行加电;待补能深蓝汽车发生过重大事故或参与过超出正常使用范围的车辆测试,被保险公司、有资质的检测认定机构或长安新能源认定为事故车(包括但不仅限于发生过碰撞(导致钣金件变形)、底盘刮蹭或泡水的车辆)、全损车或测试车;第4条中所规定的导致长安新能源及补能专员无法提供代客补能服务的任一情形等。但在此情形下,长安新能源将及时通知发起该代客补能服务请求的深蓝用户,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6. 违约责任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约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构成对本协议的违反。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而招致的相关损失和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避免或减少损失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违约方确认,前述赔偿不应影响守约方根据本协议和适用法律就违约可享有的其他救济。深蓝用户同意本协议项下长安新能源对深蓝用户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的总和不超过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费用,但因长安新能源故意造成损害的情形以及因长安新能源过错造成深蓝用户人身伤害的情形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7.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据其进行解释。因本协议引起的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深蓝用户及长安新能源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深蓝用户及长安新能源未能通过协商解决该等争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向长安新能源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信息使用
为便于向深蓝用户提供代客补能服务、实现本协议项下的目的以及满足政府监管要求,深蓝用户知晓且授权长安新能源及其关联公司以及相关的合作伙伴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长安深蓝用户服务协议及隐私政策》 (详见https://www.deepal.com.cn/news/detail?id=1542324578256064513) 的规定,采集、使用并处置深蓝用户不时同意提供的公司或个人信息(“用户信息”)。
9. 其他条款
9.1深蓝用户同意为长安新能源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外部条件,以便长安新能源可以提供代客补能服务。
9.2实际购买或使用代客补能服务的深蓝用户需同意(a)授权未实际购买或使用代客补能服务的深蓝车主、主用车人、共同用车人、授权用车人(合称“未实际购买或使用代客补能服务的深蓝用户”)使用本协议的代客补能服务;(b)深蓝车主、主用车人、共同用车人及授权用车人在其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其他各方共同承担对长安新能源的赔偿责任;以及(c)深蓝车主、主用车人、共同用车人及授权用车人接受长安新能源向其任何一方提供相关代客补能服务的行为,应被视为向其所有各方提供了代客补能服务。
9.3深蓝用户需促使除深蓝用户以外的任何使用深蓝汽车的人员遵守本协议中的规定,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9.4长安新能源可以提供代客补能服务的区域(“代客补能服务区域”)将由长安新能源不时予以公布。长安新能源目前仅能在该等代客补能服务区域内提供代客补能服务,且在通常情况下,长安新能源不会跨越代客补能服务区域提供一键加电服务。
9.5本协议生效以深蓝用户发起代客补能服务请求为前提条件,有效期自深蓝用户发起代客补能服务时起至每次服务完成且深蓝用户支付所有费用后终止、或至取消该订单时终止(以较早发生之时为准)。补能专员接到服务请求至到达深蓝用户指定取车位置之前,双方皆可无责取消该服务。本协议项下相关权益仅限每次代客补能服务发起时对应的待补能深蓝汽车享有。
9.6除非双方另有约定,长安新能源可以向深蓝用户提供的联系方式发送相关的通知。长安新能源也可以根据与深蓝用户另行约定的方式发送相关的通知。长安新能源以上述方式向深蓝用户发送通知的,通知发出时即视为已有效送达。
9.7本协议未尽事宜,例如相关计费标准、暂停/重启及服务流程等,应以长安新能源的具体通知为准。
活动时间
2022年9月29日 至 2022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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