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履行职责,担当作为,从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上下功夫,富有成效地开展全县退役军人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2023年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1-11月份,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如下:高质量完成全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推进现场会各项工作任务;出色完成自治区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成功举行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服务协议签约仪式;慰问优抚对象8636人次,发放慰问金179.83万元;为1名荣立二等功、12名荣立三等功和84名获“四有”优秀士兵(士官)的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优待证申领申请,受理率达100%,完成退役军人建档立卡393份;给予37个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困难帮扶援助10.85万元;累计发放各类优抚金(含参战民兵)2324.54万元,入伍大学生毕业生一次性鼓励金42.8万元,发放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金48.5万元。与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广西退役军人医院合作,为1064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免费体检;完成南宁市下达给我县6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
二、2023年工作亮点成果
(一)高质量承办全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推进现场会,并在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介绍我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成功范例。
(二)圆满完成自治区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2023年10月13日,在自治区公示的全区40个双拥模范(城)县中,县是南宁市唯一一个成功入围的县份。
(三)与县医疗集团成功举行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服务协议签约仪式,为我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提供便利,是南宁市第一个成功开展医疗服务协议签约的县份。
(四)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体旅局分别出台《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县城城市公交车实施方案》《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门票游览景区实施方案》,给予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县城市公交免费乘坐、县国有控股的旅游景区景点、公共文化场所享受免首道门票和景区内所有娱乐及体验项目八折优惠。
(五)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稳中向好,得到了上级和县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全县召开的学习运用“浦江经验”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工作会议上,我局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六)组织退役军人优秀创新产品参加自治区、南宁市创业创新大赛获得荣誉。我县军创企业广西贝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分别荣获2023年南宁市第三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产品展销会金奖、2023年广西第三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产品交易会银奖,广西珠玥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荣获2023年广西第三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产品交易会金奖,*成为广西两位荣登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光荣榜的退役军人之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连续两年荣获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
三、2023年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措施,精准发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稳步发展。
1.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县委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专门听取退役军人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对我县退役军人工作作出指示批示。组织召开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全县退役军人工作。出台了研究制定出台《县退役军人入乡返乡就业创业振兴乡村实施工作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联动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紧密联系,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配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凝聚起推动退役军人工作的强大合力。
2.创新开展创业就业安置工作。一是高质量完成现场会承办工作。2023年2月27-28日,全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推进现场会在县召开,县委、县政府凝聚各方力量,高标准、高要求、高规格做好现场会各项准备工作,高质量完成了全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现场推进会承办工作。二是圆满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拓宽退役官兵安置渠道,积极主动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2023年,南宁市下达我县接收安置的6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均得到妥善安置。三是抓好就业创业培训。173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适应性培训,63人参加南宁市举办的“订单式培训+定向式就业”模式培训班。四是加强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基地建设。分别在象山工业园区、广西珠玥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挂牌成立县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目前,全县军创企业累计带动就业创业人数达1500多人。五是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力度。结合我县实际,探索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出台《县退役军人入乡返乡就业创业振兴乡村实施工作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建设用地、税费减免优惠、入学入职、就业培训等方面提供有力政策支持。六是“点对点”招聘,拓宽就业面。利用“春风行动”平台,举办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2场,共有500多人参加,有89人达成就业意向。
3.尊重尊崇氛围持续浓厚。一是夯实走访慰问活动。持续开展春节、八一慰问部队官兵、其他优抚对象活动;二是继续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为困难退役军人排忧解难,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三是扎实开展立功受奖送喜报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一人立功,全家光荣”浓厚的社会氛围;四是常态化做好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工作;结合春季和秋季退役军人返乡报到,做好退役军人信息收集、录入、组织关系接转、优待证办理等工作。五是暖心推进悬挂“光荣之家”牌匾工作。结合春秋两季新兵入伍,加大双拥宣传工作,及时给新兵家属悬挂光荣牌,同时,加强排查,抓好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光荣牌悬挂工作。
4.拥军优属得到全面提升。一是全力开展第十二届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出色完成了各项任务,得到了自治区评估考查组的充分肯定,在自治区公示的40个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中,县是南宁市唯一一个成功入围的县份。二是加强协作,提升服务水平。2023年6月19日举行了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服务协议签约仪式,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提供便利,进一步提高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三是出台交通、旅游优待政策。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体旅局分别出台《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县城城市公交车实施方案》《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门票游览景区实施方案》,给予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县城市公交免费乘坐、县国有控股的旅游景区景点、公共文化场所享受免首道门票和景区内所有娱乐及体验项目八折优惠。
5.纪念褒扬工作深入人心。一是庄重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清明期间,组织开展“祭扫英烈”、“网上祭英烈”等活动,9.30国家公祭日,组织开展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活动,进一步深化“红色九月”“追忆英雄”等主题宣传活动。二是抓好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工作,完成县革命烈士纪念塔、大丰镇尖岭革命烈士墓、塘红乡中可社区革命烈士纪念碑修缮工作,投入经费40万元。。同时,争取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60座陵园外(散葬)烈士墓的修缮工作,预计投入资金50万元。三是持续开展“致敬英烈、为烈士寻亲”活动。为*找到了亲属。四是做好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工作。目前,县政府已批复同意上报县革命烈士纪念碑、县革命烈士纪念塔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6.风险防范化解扎实有效。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多元化解涉军群体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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